丢失工伤认定书应该怎么处理
台州刑事律师
2025-06-21
丢失工伤认定书的情况下,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:首先,应尽快联系原发放工伤认定书的单位或部门,请求其补办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工伤认定书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,如遇丢失,受伤员或用人单位可申请补办。其次,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复印件,以备不时之需。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法获取到工伤认定书的复印件,还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工伤情况,如医疗记录、目击证词等。在此过程中,建议及时保存好所有相关凭证,并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,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七条: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、个人权益记录、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、基金的支付、社会保险信息的建设等工作。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二十条: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可以依法对工伤认定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三条:当事人在知悉或应当知悉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,不超过三年,才能行使请求公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。但是,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,不超过十年的,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不得行使该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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